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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金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金龙铜矿一期采选工程格尔青尾矿库防洪评价项目公告

                               

                               

西藏金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金龙铜矿一期采选工程格尔青尾矿库防洪评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124-ZB2183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

一、招标条件

西藏金龙铜矿一期采选工程格尔青尾矿库防洪评价招标项目编号: 0124-ZB2183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西藏金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西藏金龙铜矿一期采选工程,建设地点位于西藏阿里地区改则县物玛乡境内。主要建设内容:露天采矿场地、选矿场地、尾矿库、排土场、给排水系统、电力与通信系统、智能化矿山建设、生活区及其他配套设施。一期采选工程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共圈定了铁格隆南和拿若两个独立的露天开采境界。设计原矿生产规模240kt/d(72000kt/a),产品为铜精矿(Cu品位25%),伴生的金和银富集在铜精矿中回收计价,年产出30万t/a铜金属。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西藏金龙铜矿一期采选工程格尔青尾矿库防洪评价

2.1项目名称: 西藏金龙铜矿一期采选工程格尔青尾矿库防洪评价

2.2项目类型: 服务

2.3项目概况: 西藏金龙铜矿一期采选工程,建设地点位于西藏阿里地区改则县物玛乡境内。主要建设内容:露天采矿场地、选矿场地、尾矿库、排土场、给排水系统、电力与通信系统、智能化矿山建设、生活区及其他配套设施。一期采选工程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共圈定了铁格隆南和拿若两个独立的露天开采境界。设计原矿生产规模240kt/d(72000kt/a),产品为铜精矿(Cu品位25%),伴生的金和银富集在铜精矿中回收计价,年产出30万t/a铜金属。

2.4项目地点: 西藏金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阿里改则县

2.5招标范围: 《西藏金龙铜矿一期采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由西藏金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现已编制完成。根据《西藏金龙铜矿一期采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尾矿库位于物玛乡本松村格尔青曲,根据《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藏水河[2023]12号)文件精神、《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藏水河[2023]12号)、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水河湖〔2022〕216号)文件精神、《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利部、国家计委水政[1992]7号发布,2018年3月6日水利部第49号令修改)等文件要求,西藏金龙铜矿一期采选工程格尔青尾矿库防洪评价

2.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甲方提供资料齐9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西藏金龙铜矿一期采选工程格尔青尾矿库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西藏金龙铜矿一期采选工程格尔青尾矿库涉河建设方案报告》(报批稿),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西藏金龙铜矿一期采选工程格尔青尾矿库防洪评价

3.1 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应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査评价乙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以上资质(应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类似(防洪评价或涉河建设方案)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验收证明复印件,以签署日期为准。

3.4信誉要求

3.4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或黑名单。

3.4.2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4.3 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投标主体单位职工。(提供职称证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注: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职工。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12个月内无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质量、环保事故。提供承诺书。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07月12日上午09:00  2024年07月21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获取流程:

1注册:

投标人登陆网站(http://eb.chinalco.com.cn)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2标书款支付: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选择对应标段进行网上支付(支持企业网银和个人网银),不接受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价(元): 300元,标书款发票我公司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发票。

3文件下载:

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己售出,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 CA购买:

CA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提交、解密,投标人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注册成功并登录,【系统管理】-【绑定CA-CA注册】,提交相应信息进行在线办理,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寄方式将CA寄送至指定地点,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逾期办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5帮助:

如需帮助(CA购买问题等),请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网站(http://eb.chinalco.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6其他:

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02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递交方法:一次递交

递交地址: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

备注:投标人须通过投标文件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CA加密后的投标文件进行网上提交。逾期递交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请投标人提前半小时登录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开标后在用CA完成解密、签名确认后方可退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方式:网上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此公告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2温馨提示:如投标人存在下述情形,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投标保证金汇入本项目其他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账户;

由同一人办理本项目不同投标人的购标手续;

本项目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相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西藏金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格桑路5号

   话:0891-8989629

招标人上级监督部门:中国铜业有限公司纪委工作部。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时代之窗写字楼

监督电话:0871-63138237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西藏金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格桑路5号

联系人: 康树华

  话: 13887890545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 程韬

  话: 15198866882

电子邮件: t_cheng@chalco.com.cn

 

平台客服热线:400-616-6629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CA办理热线:010-58103599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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