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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印尼国家铝业电解系列升级改造项目货运代理服务项目公告

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印尼国家铝业电解系列升级改造项目货运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121-ZB2071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印度尼西亚,北苏门答腊省,瓜拉丹荣港口附近

一、招标条件

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印尼国家铝业电解系列升级改造项目货运代理服务(招标编号:0121-ZB20710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印尼国家铝业电解系列升级改造项目货运代理服务

2.2项目类型: 服务

2.3项目概况:

Ÿ   项目业主:印尼国家铝业(INALUM)

Ÿ   建设规模:业主拟对其原有的一个电解系列(170台电解槽)及相关附属设施进行技术升级改造,以达到提升电解槽性能及电解系列产能的目的。

Ÿ   项目地点:印度尼西亚,北苏门答腊省,瓜拉丹荣港口附近

Ÿ   建设方式:EPC

Ÿ   总承包商: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Ÿ   执行机构:印尼国家铝业电解系列升级改造项目总承包项目部

2.4  服务范围:

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规定、适用法律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以及甲方的要求妥善履行和完成本合同所规定的所有合同工作(详见附件一:技术协议/技术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主要工作内容: 

(1)乙方负责根据DDP条款 (Incoterms 2020),对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出口货物提供由中国和其他国家出口至印度尼西亚并运抵项目现场(Kuala Tanjung Kec. Sei Suka, Kab. Batu Bara, North Sumatra 21657, Indonesia)指定位置的货运代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出口货物在印度尼西亚的清关服务但是不包括上述出口货物进口关税及其他税费的缴纳,以及货运保险。

(2)乙方负责提供从中国指定港口和/或其他国家指定港口车板接货开始至项目现场具备卸车条件指定位置交货时止的一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供货商交货前工厂包装检验、货物的集港、仓储、货物包装的检查、唛头标志的检查补刷、出口报关、报检、相关单证的制作、倒短、集装箱装箱,加固、国际段运输、目的港清关、更换提单、代缴税款(如必要)、内陆运输及配合保险理赔过程中所需要物流相关一切单据的搜集等工作以及其他相关服务。对于需要以空运方式出口发运的出口货物,乙方需提供从起运机场货站接货开始到目的地机场接货清关,直到将货物送达项目现场为止的一切工作。

(3)本项目预估货量为集装箱745个(20尺集装箱371个;40尺集装箱374个),件杂货20000计费吨,此运输量为预计值,投标人凭此计算投标总价,并提供计费单价,实际结算按照具体执行的发货量和对应的计费单价进行结算,本项目货量为预估货量,实际承运货量可能会低于预估货量,因此,招标人不对实际承运货量达到预估货量做出保证,投标人也不应将预估货量理解为其保底承运货量、结算和计费依据等。

(4)投标人需每半个月向招标人提供最新的相关路线的海运价格,以便招标人动态掌握海运费的变化情况、调整发运计划和触发调价机制等。

(5)本货运代理服务采用人民币和/或印尼盾进行结算,具体结算方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价格部分)描述。

(6)本货运代理服务合同要求投标人及其印尼分公司/子公司/合资公司(控股)共同与招标人签署,并相互承担共同连带责任。具体要求见附件一:合同条款及格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及独立订立合同能力的公司,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为无船承运人,并提交证明文件;

(3)投标人应具备海关注册资质,并提供证明文件;

(4)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并提供证明文件。

(5)投标人应在印度尼西亚有分公司/子公司/合资公司(控股),并提供证明文件;对于本次货运代理合同项下的工作内容,投标人与其印度尼西亚分公司/子公司/合资公司(控股)间的分工为其内部安排,承运方始终为投标人,其承担就货物从中国起运港到印尼项目现场制定地点的运输义务和责任,并与其印度尼西亚分公司/子公司/合资公司(控股)间相互承担共同连带责任。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18-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五年(2017年至今,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类似海外EPC工程的货运代理业绩表,并提供合同首页、签字页及能证明合同内容的扫描件或报关单扫描件。

3.4信誉要求:

(1)取得海关AEO高级认证。

(2)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

(3)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zxgk.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付款条件不允许负偏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1年8 月 2日 16:00至 2021年8月12日 17: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获取流程:

1注册:

投标人登陆网站(http://eb.chinalco.com.cn)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2标书款支付: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选择对应标段进行网上支付(支持企业网银和个人网银),不接受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价(元):1000元(人民币),标书款发票我公司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发票。

3文件下载:

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己售出,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 CA购买:

CA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提交、解密,投标人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注册成功并登录,【系统管理】-【绑定CA-CA注册】,提交相应信息进行在线办理,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寄方式将CA寄送至指定地点,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逾期办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5帮助:

如需帮助(CA购买问题等),请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网站(http://eb.chinalco.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6其他:

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 8月23 日 9:30(北京时间)

递交方法:一次递交

递交地址: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

备注:投标人须通过投标文件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CA加密后的投标文件进行网上提交。逾期递交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请投标人提前半小时登录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开标后在用CA完成解密、签名确认后方可退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方式:网上

七、其他公告内容

此公告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184号

联系人: 丛经理

电  话:17740072628

电子邮箱:CongLongchao123@sami.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 李经理

电话: 18612086623

电子邮件: 110399797@qq.com

平台客服热线:400-616-6629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CA办理热线:010-58103599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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