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0兆瓦新能源项目可研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122-ZB20830)
一、招标条件
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0兆瓦新能源项目已经通过中铝股份决策,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具备可研与初步设计招标条件。招标由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统一组织,招标人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中铝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全过程的地形地质勘察测量、设计技术服务等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0兆瓦新能源项目
2.2项目类型:技术服务
2.3项目概况:本工程新能源总装机容量为1200MW,其中包括风电1000MW,光伏200MW及配套的240MW/480MWh电化学储能。本工程配套建设两座220kV升压站。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旗境内,场址在东经109°25′31.394180″~109°32′26.333324″,北纬41°58′56.573761″~42°08′00.218796″之间。场址地势南高北低,海拔在1250m~1450m之间,东南方向距达茂旗直线距离约85km。
2.4项目地点及规模: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0兆瓦新能源项目包括包头铝业有限公司达茂旗风电1000MW,光伏200MW,总容量X20%X2小时储能,配套220KV升压站及其现场生活设施,建设地点为包头市达茂旗。
2.5招标范围:招标项目服务范围如下(包含但不限于):
按照国家、行业及中铝集团颁布的标准、规范、规程、专利设计等要求,完成包头铝业有限公司达茂旗风电项目可研及初步设计等过程服务,满足招标人工程报批、招标、审计的全面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常规气象和风光资源数据、测风塔及测风数据、编制勘察大纲、设计大纲、初步设计原则、开展1:2000地形测绘、开展1:500地形测绘(如升压站、光伏区、场内道路、架空集电线路部分、地形复杂区域、风机点位及吊装平台等重点区域)、集电线路设计与勘察、微观选址方案和微观选址报告、工程地质详勘大纲和工程地质详勘(出具工程地质勘测报告)、水文测量、试桩大纲及试桩报告、220kV升压站设计、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含风电、光伏技术部分、220kV储能升压站部分必备图纸、总平图、初设概算、经济评价)、总平面布置优化报告、风机选型优化报告、光伏组件选型优化报告、光伏支架及基础优化报告、集电线路优化报告、智慧化专题报告、全场防雷接地专题报告、工期计划、设计说明书、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计说明、安全和职业病危害控制及节能设计说明、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编制、设备清单、主要材料清单、概算及财务评价、主机设备招标文件等工作。
2.6计划设计服务期限及其他要求:
(1)20个工作日完成本工程项目可研、勘察、初步设计报告及初步设计图纸;工程投资概算的编制及成果交付。
(2)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批准后5日内,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施工工程量预算、电子版施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施工招标技术文件等。
(3)现场配合服务。
(4)中标后10日内需提供本项目审批立项所需的新能源消纳及经济性报告、风光火储一体化报告、源网荷储一体化及多能互补研究报告、电力电量平衡分析报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铝业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及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来(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2年7月30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3个风场的设计或总承包业绩,至少3个光伏设计或总承包业绩,至少2个燃煤电厂灵活性改造设计或总承包业绩,并具有至少3个220kV电压等级及以上新建变电站的设计或总承包业绩,全部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能够反映工作范围等信息的页面,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
3.2.3设计总负责人要求:担任本项目设计总负责人至少有3个及以上担任设计总负责人的风电或光伏项目设计业绩,并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及能证明工作业绩等信息的材料),须提交本公司近1年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3.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2年9月17日 9:00至 2022年9月23日 17: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获取流程:
1注册:
投标人登陆网站(http://eb.chinalco.com.cn)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2标书款支付: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选择对应标段进行网上支付(支持企业网银和个人网银),不接受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价(元):1000元,标书款发票我公司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发票。
3文件下载:
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己售出,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 CA购买:
CA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提交、解密,投标人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注册成功并登录,【系统管理】-【绑定CA】-【CA注册】,提交相应信息进行在线办理,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寄方式将CA寄送至指定地点,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逾期办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5帮助:
如需帮助(CA购买问题等),请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网站(http://eb.chinalco.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6其他:
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9日 9:00(北京时间)
递交方法:一次递交
递交地址: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
备注:投标人须通过投标文件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CA加密后的投标文件进行网上提交。逾期递交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请投标人提前半小时登录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开标后在用CA完成解密、签名确认后方可退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方式:网上
七、其他公告内容
此公告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监督电话:0472-6936270)。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地址:包头市东河区毛其来
联系人:张慧聪
电话:15849240353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 邓鹏
电话: 18009595853
电子邮件: 28346998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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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