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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锅炉电收尘改造项目二期总承包项目公告

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锅炉电收尘改造项目二期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124-ZB0216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焦作市

一、招标条件

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锅炉电收尘改造项目二期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0124-ZB02164),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锅炉电收尘改造项目二期总承包

2.2项目类型:工程

2.3项目概况:4#、5#、6#锅炉电收尘改造所涉及到的拆除、建安工程及机械设备、电气、自控、通风等工作的设计、部分专用设备(喷吹阀、百叶阀、自控及配电设备等)、部分材料采购、制作(主要材料甲供)、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启动试运、与招标人共同完成负荷试车及性能测试、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项目移交,以及项目保修、配合项目总部验收、配合项目后评价和审计,配合完成手续报批等工作。组织专家审查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电气部分DCS或PLC系统完善,包括各种供电电缆、自控通讯电缆、电缆桥架、就地箱柜的采购及安装。所有拆除设备及物资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附移交清单。相关设施及管道的保护、垃圾外运至甲方指定地点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排放地点等内容。

2.4项目地点:河南省焦作市修武县七贤镇

2.5招标范围:

2.5.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①拆除原4#、5#、6#电收尘电场单元,其中5#电收尘(保留一电场、拆除二、三、四电场),4#、6#电收尘(拆除一、二、三、四电场),整体安装布袋收尘器;拆除废弃电缆、桥架、电源、控制箱、照明等;收尘器下地面、地沟修复;

②加固原除尘器壳体;其中5#电收尘修旧一电场极板极线、振打系统,一电场高压电源更换为高频电源;加高二、三、四电场壳体高度,4#、6#电收尘加高一、二、三、四电场壳体高度;制作安装净气室,改造出口封头、栏杆等;每台收尘器新增喷吹系统及预涂灰系统;

③新增压缩空气管道安装及保温;修旧现有除灰系统、压缩空气系统;

④拆除6台引风机及其附属部件,安装6台引风机、电机、变频器(基础破拆、重新浇筑、地面硬化),安装挡板门、风机进出口烟道、风机进出口膨胀节、风机轴承箱及叶轮、引风机进出口调节门、执行器;制安平台、栏杆、防雨棚;

⑤收尘器壳体及相关管道、引风机本体、进出口管道及烟道的保温拆除安装;拆检安装仓泵;安装灰斗料位计;安装出灰管道;4#-8#收尘顶部平台连通;联络钢烟道和钢结构拆除;锈蚀严重的钢烟道制作及安装;水泥烟道与废弃烟道隔离;收尘器、烟道钢结构、栏杆除锈、防腐。

⑥配套自控及配电设施;新增照明安装。

2.5.2改造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本次收尘改造后,在锅炉任何工况下改造后电袋除尘器出口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5mg/Nm36%O2,干基、BMCR)排放标准;收尘系统应能持续稳定的与锅炉同步运行,适应性好;设备布置中要充分考虑现场条件。

2)原控制系统不变,继续采用浙江中控DCS700系统,原除尘器电场机柜拆除后,DCS机柜安装在拆除后的空位上。控制室设置在烟气主控室。控制系统和仪表设置UPS电源供电。每套系统供电采用二路电源,一主一备。

(3)除尘器改造后系统阻力增加不大于1500Pa。

(4)各配电及操作控制设备均按照安全、可靠、节能、先进、备品备件统一的原则进行选型。

(5)电气消防设计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配置必要的防火措施,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

(6)锅炉电收尘改造施工过程中,若对周围设施有损坏的,在改造工作结束后予以恢复到原状。

2.5.3技术路线:采用电袋复合除尘技术对5#锅炉电收尘进行改造,采用袋式除尘技术对4#、6#锅炉电收尘进行改造。

2.5.4发包人未明确制定的部分,但同时该部分又是本项目总承包不可或缺的,由承包人负责实施,确保整个项目的完整性。承包人从质量、工期、投资等方面向发包人总负责。

2.6计划工期:总工期4个月,其中每台炉停炉施工工期25日历天,需24小时连续作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相关信息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 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1年-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收尘改造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验收证明复印件,以签署日期为准。

团队要求

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专业)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要求:专职安全员且需注册在本单位,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规定: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需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

(2)其联合体成员的设计单位应具备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相关信息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 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其联合体成员的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相关信息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 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具备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3)联合体组成应在报名时明确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工作分工等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8-06 18:002024-08-16 16: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获取流程:

1注册:

投标人登陆网站(http://eb.chinalco.com.cn)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2标书款支付: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选择对应标段进行网上支付(支持企业网银和个人网银),不接受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价(元500()标书款发票我公司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发票。

3文件下载:

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己售出,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 CA购买:

CA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提交、解密,投标人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注册成功并登录,【系统管理】-【绑定CA-CA注册】,提交相应信息进行在线办理,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寄方式将CA寄送至指定地点,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逾期办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5帮助:

如需帮助(CA购买问题等),请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网站(http://eb.chinalco.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6其他:

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08-26 16:00(北京时间)

递交方法:一次递交

递交地址: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

备注:投标人须通过投标文件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CA加密后的投标文件进行网上提交。逾期递交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请投标人提前半小时登录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开标后在用CA完成解密、签名确认后方可退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方式:网上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此公告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3天以邮件方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参与本次投标,否则按照《中铝招标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规定给予限制投标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邮件内容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是否参与投标、CA使用是否正常以及联系方式。

7.3温馨提示:如投标人存在下述情形,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1.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投标保证金汇入本项目其他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账户;

4.由同一人办理本项目不同投标人的购标手续;

5.本项目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相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纪委工作部(审计部)。电话:0391-3503580、邮箱:zzlyjw02@126.com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修武县七贤镇

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13939111499

电子邮件:dm_cheng344@chinalco.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 纳娟

电话: 15313660903

电子邮件:1399717555@qq.com

 

平台客服热线:400-616-6629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CA办理热线:010-58103599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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