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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华昇氧化铝焙烧炉余热利用产业化示范项目项目公告

                               

                               

广西华昇氧化铝焙烧炉余热利用产业化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122-ZB0081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

一、招标条件

广西华昇氧化铝焙烧炉余热利用产业化示范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122-ZB00810),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广西华昇氧化铝焙烧炉余热利用产业化示范项目

2.2项目类型:设备

2.3项目概况: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址位于防城港市企沙工业园区内,距离防城港市约距离防城港市区约25km。建设规模为年产200万吨氧化铝厂(含热电站)、配套建设码头矿石运输皮带、赤泥输送及堆场、外部供电、水源及供水管线、综合管理中心等。本次招标项目为氧化铝1#、2#焙烧炉分别新建一套烟气及氧化铝余热回收项目,用于加热平盘洗水及热电锅炉用除盐水,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

2.4项目地点:广西自治区防城港市企沙工业区

2.5招标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广西华昇氧化铝焙烧炉余热利用产业化示范项目,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本次工程建设是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项目的整体设计,主体设备供货及主体设备所在核心区域所包含的设备设施安装,具体如下:

2.5.1设计范围:包含新增烟气余热回收、流化床余热回收系统设备及相关泵、流程管道、配套控制系统及新增土建基础等内容,鉴于增加余热利用系统会对原有焙烧炉部分设施进行改造,所涉及的改造部分包含在本工程设计范围内,包括烟道改造、水流程管路改造等。

2.5.2供货范围:项目全部施工图设计 、核心区域采购安装(包括核心区域的主体设备(含配套电机)、吹灰系统、仪器仪表、执行器、阀门配套电动机构、泵等主体设备配套的控制柜及操作箱、旁通烟道及阀门等在核心区域内所包含的所有设备设施),以核心区域内设备、仪器仪表等设施控制柜内远程控制端子排为界的线缆的供货、敷设与接线,核心区域内所有保温、防腐、刷漆;不含以电气、仪控专业分界点划分的核心区域外电线电缆、桥架、电气安装辅材的供货及相关电气系统的线缆铺设、接线施工;不含核心区域界区外的泵阀类设备供货及安装、管道材料、防腐保温材料及相关施工;不含相应配套的土建工程施工。

2.5.3安装及调试:包括所供主体设备(含吹灰系统、旁通烟道、钢结构、部分管道等)的安装及整个项目的试车、调试等工作。

2.5.4核心区域分界点:主换热器进出水管道近地面水平段第一个阀门(含),阀门最终位置由甲方同设计方最终确定。

核心区域:阀门(含)到换热器部分水平管道、所有垂直管道及换热器本体、旁路烟道及配套设施。投标时水平管道暂时按5m计算。

电气、仪控专业分界点:以核心区域内控制柜远程控制端子排与电源进线端子为界,端子排接线由甲方负责。

2.5.5投标人需负责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供货、安装和验收,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设备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供货、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

投标人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费用、进度、质量、安全、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等的全面管理。

2.5.6广西华昇氧化铝焙烧炉余热利用产业化示范项目包含两台悬浮焙烧炉烟气余热回收系统及四台流化床余热回收系统,及附属设施供应、安装、调试和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

2.6工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施工图设计30天,设备组织到货60天,设备安装15天,调试15天,以上时间要求排除疫情影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格条件: (1)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1:2008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年检有效); (2)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系统调试和试运行、考核验收、培训等组织管理能力。施工图外委设计单位(如有)需具有冶金行业乙级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设计资质。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破产或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报名期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及涉诉清单,在最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提供2017年-至今至少一个同类烟气余热回收项目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等有效证明材料。 

3.6安全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较大或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和质量事故情况,提供承诺书。 

3.7项目经理:具备建筑或机电安装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证书扫描件。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09-09 16:00——2022-09-16 16: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eb.chinalco.com.cn)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获取流程:

1注册:

投标人登陆网站(eb.chinalco.com.cn)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2标书款支付: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选择对应标段进行网上支付(支持企业网银和个人网银),不接受现金支付;文件售价:500元;,标书款发票我公司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发票。

3文件下载:

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己售出,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 CA购买:

CA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提交、解密,投标人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eb.chinalco.com.cn)注册成功并登录,【系统管理】-【绑定CA】-【CA注册】,提交相应信息进行在线办理,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寄方式将CA寄送至指定地点,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逾期办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5帮助:

如需帮助(CA购买问题等),请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网站(eb.chinalco.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6其他:

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09-30 09:00(北京时间)

递交方法:一次递交

递交地址: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

备注:投标人须通过投标文件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CA加密后的投标文件进行网上提交。逾期递交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请投标人提前半小时登录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开标后在用CA完成解密、签名确认后方可退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09-30 09:00(北京时间)

开标方式:网上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此公告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5天以邮件方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参与本次投标,否则按照《中铝招标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规定给予限制投标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邮件内容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是否参与投标、CA使用是否正常以及联系方式。

7.3温馨提示:如投标人存在下述情形,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1.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   投标保证金汇入本项目其他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账户;

4.   由同一人办理本项目不同投标人的购标手续;

5.   本项目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相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纪委工作(审计)部,电话:0770-6665110。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自治区防城港市企沙工业区

联系人:尚志超

电话:18503805065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许方旺

电话:0771-5785832、18978809343

电子邮件:125434165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许方旺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平台客服热线:400-616-6629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CA办理热线:010-58103599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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