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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门铜业有限公司阳极精炼节能减排项目EPC总承包【重新招标】项目公告

易门铜业阳极精炼节能减排项目EPC总承包【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0123-ZB0103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云南省 玉溪市

一、招标条件

易门铜业阳极精炼节能减排项目EPC总承包【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 0123-ZB01037),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易门铜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阳极铜13万t/a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易门铜业阳极精炼节能减排项目EPC总承包【重新招标】

2.1项目名称:易门铜业阳极精炼节能减排项目EPC总承包【重新招标】

2.2项目类型: 工程

2.3项目地点: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大椿树工业园区

2.4项目概况:易门铜业有限公司拟在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龙泉镇大椿树工业区易门铜业现生产厂区建设“易门铜业阳极精炼节能减排项目”,易门铜业有限公司现有底吹熔池熔炼工艺和转炉吹炼工艺产出粗铜10万吨/年,熔炼和吹炼产生烟气送到制酸系统制硫,制酸为42万吨/年。易门铜业有限公司为为了增强抗风险能力、核心竞争力和节约能源,使工艺流程更合理,增加经济效益,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降低环保风险,现拟建阳极精炼节能减排项目。阳极精炼节能减排项目建成后,阳极铜产能为13万t/a。

2.5招标范围:阳极铜13万t/a建设及相关附属设置建设拆除部分原有厂房。即:新建2台180t阳极炉,配套设置70t/h圆盘浇铸机,并建设相应的烟气处理、循环水等配套系统所所需的设备设施、构建筑物、总图、仪控、电器等实物工程建设施工拆除部分原有厂房施工和项目设计(含施工图设计、三维协同设计安全设施设计)项目联合试运转、培训、72小时试生产、总承包管理报批报建、评审、工程保险、设计文件报审图机构审查(整个项目施工图和勘察文件)、设备设施采购。

2.6 工期:本项目应在2024年530日完成全部内容,其中:建筑工程(办理工程规划许可部分)设计及设计文件于2023年11月完成,设备设施采购于2023年11月完成,安装工程及其他建筑工程设计及设计文件于2023年12月完成;2024年530日完成试生产完成

2.7 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要求,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和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审查(建构筑物),且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要求,确保工程施工一次性验收合格,并按有色金属工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达到优良工程

3)采购设备设施及材料符合相关制造规范及技术规格书要求,中标方提供的材料满足相关技术规范,同时满足招标文件各项技术要求。

4)其他要求详见技术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20-2022年)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内容)。

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8年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相关业绩(指类似的总承包项目或独立设计),提供中标通知或合同协议等证明材料,以签署日期为准

3.4信誉要求

1. 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2020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12个月内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团队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需具备建筑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为投标人的在职正式员工。

提供项目经理上述对应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社保证明(近6个月中任意1个月)等证明材料。

2.项目设计单位设计负责人要求(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冶金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近5年(2018年至今)参与过至少1个冶金工程设计业绩,同时必须为设计单位的在职正式员工。

提供设计负责人上述对应职称证书、社保证明(近6个月中任意1个月)及业绩证明等证明材料(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或企业任命书,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或企业任命书中须载明设计负责人姓名,时间以签署日期为准)。

3.8 其他人员要求:拟派往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1人及以上,需具备建筑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同时必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应提供安全员安全资格证书及社保证明(近6个月中任意1个月)等证明材料。

3.6其他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若投标人不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级及以上资质,另本项目还需具备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许可资质须委托具备对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提供承诺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3年92809:00至2023年109 17: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获取流程:

1注册:

投标人登陆网站(http://eb.chinalco.com.cn)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2标书款支付: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选择对应标段进行网上支付(支持企业网银和个人网银),不接受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价(元): 3000,标书款发票我公司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发票。

3文件下载:

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己售出,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 CA购买:

CA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提交、解密,投标人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注册成功并登录,【系统管理】-【绑定CA】-【CA注册】,提交相应信息进行在线办理,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寄方式将CA寄送至指定地点,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逾期办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5帮助:

如需帮助(CA购买问题等),请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网站(http://eb.chinalco.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6其他:

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209:30(北京时间)

递交方法:一次递交

递交地址: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

备注:投标人须通过投标文件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CA加密后的投标文件进行网上提交。逾期递交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请投标人提前半小时登录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开标后在用CA完成解密、签名确认后方可退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方式:网上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此公告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2温馨提示:如投标人存在下述情形,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1.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 投标保证金汇入本项目其他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账户;

4. 由同一人办理本项目不同投标人的购标手续;

5. 本项目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相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一是易门铜业有限公司纪委信访举报电话:0877-4861163;二是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信访举报电话:0871-63106762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易门铜业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大椿树工业园区

联系人: 卓丽萍

电话: 13518772776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 康智慧

电话: 0871-63100417/15887780255

电子邮件: 276159065@qq.com

 

平台客服热线:400-616-6629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CA办理热线:010-58103599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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