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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铝大厦三层展厅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公告

中铝大厦三层展厅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123-ZB0141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海淀区

一、招标条件

中铝大厦三层展厅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0123-ZB01412),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中铝大厦三层特装展厅与员工活动中心合并为全新综合展厅,面积656平方米;原民用展厅升级改造为全新专项展厅,面积350平方米;原会客厅升级改造为全新综合序厅,面积101平方米;展厅总规划面积由原来721平方米提升为1107平方米,提升后有效使用面积900平方米。

2.1项目名称:中铝大厦三层展厅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2项目类型:EPC招标

2.3项目概况:中铝集团展厅位于中铝大厦三层,目前展厅总面积为721平方米,共分为会客厅、主展厅、特装展厅三个部分。作为集团重要展宣平台和窗口,一直以来承接着集团对内参观学习,对外展现形象的任务,通过集中、直观展示集团核心业务、产品优势、技术成果、重点项目等,全方位展示了企业核心竞争力与优势,成为集团对外树立形象的有效手段。目前集团展厅亟需在整体内容和展示手段及效果上进行升级改造优化,通过多元化的展示形式,融入现代化、数字化技术手段,打造全新展示和体验场景,有效发挥新时期集团展厅展示功能和展宣效果。彰显特点特色,紧扣集团特征,选择以铝材、铜材为整个空间设计与建设的墙面、顶部主材,突出行业典型元素,展示主题。

2.4项目地点:北京市 海淀区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展厅拆除、原有展品包装及运输搬运,新展厅设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调试、布展和验收,质保期内的运维等事项。

2.6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含布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和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具备有效安全许可证。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2020年、2021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业绩要求

1.2019年1月以来,有一项合同额在500万(含)以上的展厅设计装饰装修施工业绩,提供业绩扫描件。(附合同复印件)

2.人员、设计、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提供相关承诺书。

信誉要求

1. 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团队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 设计负责人:拟派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或建筑专业的高级职称;

3.安全人员:现场配备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其他要求

施工期间提供保密承诺书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10-08 至2023-10-18(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获取流程:

1注册:

投标人登陆网站(http://eb.chinalco.com.cn)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2标书款支付: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选择对应标段进行网上支付(支持企业网银和个人网银),不接受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价(元):1000(人民币),标书款发票我公司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发票。

3文件下载:

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己售出,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 CA购买:

CA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提交、解密,投标人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注册成功并登录,【系统管理】-【绑定CA-CA注册】,提交相应信息进行在线办理,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寄方式将CA寄送至指定地点,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逾期办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5帮助:

如需帮助(CA购买问题等),请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网站(http://eb.chinalco.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6其他:

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10-31 09:30(北京时间)

递交方法:一次递交

递交地址: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

备注:投标人须通过投标文件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CA加密后的投标文件进行网上提交。逾期递交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请投标人提前半小时登录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开标后在用CA完成解密、签名确认后方可退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方式:网上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此公告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5天以邮件方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参与本次投标,否则按照《中铝招标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规定给予限制投标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邮件内容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是否参与投标、CA使用是否正常以及联系方式。

7.3温馨提示:如投标人存在下述情形,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1.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 投标保证金汇入本项目其他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账户;

4. 由同一人办理本项目不同投标人的购标手续;

5. 本项目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相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中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综合部

电话:010-82298178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中国铝业大厦10F         

联系人:孙德欣             

电话:010-82298617

电子邮件:dx_sun@chalco.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邢羽丰

电话: 17795071360


 

平台客服热线:400-616-6629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CA办理热线:010-58103599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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