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郑州)铝业有限公司2024年至2025年金属镓专用树脂年度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0124-ZB11054/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
一、招标条件
本 中铝(郑州)铝业有限公司2024年至2025年金属镓专用树脂年度采购(招标项目编号: 0124-ZB11054/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中铝(郑州)铝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中铝(郑州)铝业有限公司2024年至2025年金属镓专用树脂年度采购
2.2项目类型: 货物
2.3项目概况:中铝(郑州)铝业有限公司-技术质量中心-镓车间专用树脂采购,包含产品供货、物流运输、到货验收、售后服务等方面。
2.4交货地点:中铝(郑州)铝业有限公司-技术质量中心-镓车间。
2.5招标范围:生产所需金属镓专用树脂,数量594吨(年度预估量),具体数量以生产实际需求为准。
2.6交货期: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根据生产实际需求提前5天通知送货。
2.7质量要求、考核要求、结算方式:
质量要求:
1、树脂粒度:0.3mm—0.7mm粒度范围≥95%,且<0.3mm粒度范围小于2%,每降低1%扣1%货款。
2、含水量范围小于40%(±3%),每升高1%扣1%货款。
3、包装要求内衬两层塑料袋外覆膜袋,每袋装750公斤±1kg(净重量);厂家应提供树脂出厂产品质量证书(包含所依据的标准和各项指标标准)和树脂应用说明书。
考核要求:
1.建议考核标准为AB塔1250公斤,EF塔1200公斤。实际脱附量低于标准脱附量,每低一公斤按照6.43公斤树脂进行费用扣除,即在最后结算批次中扣除相应数量的树脂。
2.使用周期在25个周期左右,如果单批树脂连续两个周期吸附量低于20公斤时,需要及时进行树脂更换。
3.当AB塔所有批次树脂脱附量的平均数低于1200公斤/批,EF塔所有批次脱附量的平均数低于1150公斤/批时,双方按考核标准公司承担40%,供应商承担60%;当AB塔所有批次脱附量的平均数高于1200公斤/批,EF塔所有批次脱附量的平均数高于1150公斤/批时,按标准考核,由供应商全部承担。
结算方式:
1.合同到期前一个月,按照合同约定价格进行预结算。
2.鉴于合同执行期为一年,故合同执行期第6个月(2024年12月)、最后一个月(2025年6月),根据合同期内平均脱附量,按照上述考核标准进行统算;平均脱附量=累计批次脱附量/批次之和;AB塔、EF塔单独核算。
3.脱附量高于考核指标,按合同价结算;脱附量低于考核指标,按照考核指标要求进行扣除。扣除数量=(考核标准-平均脱附量)×6.43公斤×批次数量。
4.最后结算时的补偿树脂数量在合同期内的树脂批次进行扣除,不再进行实物补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如为制造商投标,需出具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提供相关证件扫描件;如为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需有制造厂家出具的代理授权书及制造商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提供相关证件扫描件。 |
业绩要求 | 1.投标人2021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不少于3个类似(金属镓专用树脂)项目业绩证明,并提供相应证明(附合同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是曾经提供过且满足国内氧化铝企业金属镓生产需求的专用树脂产品,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提供经审计的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报表。同时有足够流动资金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提供供货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授权书,一家制造商仅允许授权一家代理商进行投标,格式见附件。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05-23 16:00:00至 2024-05-30 16:00: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获取流程:
1标书款支付:
招标预告报名审核通过的投标人,选择对应标段进行网上支付(支持企业网银和个人网银),不接受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价(元): 1000(元),标书款发票我公司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发票。
2文件下载:
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己售出,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3 CA购买:
CA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提交、解密,投标人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注册成功并登录,【系统管理】-【绑定CA】-【CA注册】,提交相应信息进行在线办理,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寄方式将CA寄送至指定地点,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逾期办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5帮助:
如需帮助(CA购买问题等),请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网站(http://eb.chinalco.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6其他:
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06-06 16:00:00(北京时间)
递交方法:一次递交
递交地址: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
备注:投标人须通过投标文件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CA加密后的投标文件进行网上提交。逾期递交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请投标人提前半小时登录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开标后在用CA完成解密、签名确认后方可退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方式:网上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此公告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 3天以邮件方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参与本次投标,否则按照《中铝招标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规定给予限制投标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邮件内容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是否参与投标、CA使用是否正常以及联系方式。
7.3温馨提示:如投标人存在下述情形,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1.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 投标保证金汇入本项目其他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账户;
4. 由同一人办理本项目不同投标人的购标手续;
5. 本项目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相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铝(郑州)铝业有限公司纪委工作部
监督电话:0371-68916520。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铝(郑州)铝业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8638790681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 任经理 纳经理
电话:15001230133、010-63988865、17343100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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