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热电厂脱硫用石灰石粉采购Ⅰ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0124-ZB1118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包头市
一、招标条件
本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热电厂脱硫用石灰石粉采购Ⅰ标段(招标项目编号: 0124-ZB11184),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热电厂脱硫用石灰石粉采购Ⅰ标段
2.2项目类型: 货物
2.3项目概况: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热电厂脱硫用石灰石粉2024年7月至2025年7月18.5万吨计划采购量。
2.4项目地点: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热电厂
2.5招标范围:
2.5.1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热电厂及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热电厂脱硫用石灰石粉的供货、运输至现场及相关的售后服务。
2.5.2标段划分:为保证热电厂脱硫系统正常运行,石灰石粉供应量需稳定、连续供应,故应至少保证3家供应商供应,分3个标段,第一标段:10万吨;第二标段:5万吨;第三标段3.5万吨。
2.5.3中标原则: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可同时投三个标包,但最多只允许中一个标段,(兼投不兼中)中标人确定原则:若某投标人为多个标段中标候选人,则按照标段顺序确定其在一个标段中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并自动放弃在其它标段中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三个标段均依此原则确定中标人。优先顺序为标段顺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本项目投标人应为石灰石粉生产厂家。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具有1项脱硫石灰石粉供货业绩(提供合同首页、签字页及能证明合同供货内容的扫描件,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6-01 09:00——2024-06-11 18: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获取流程:
1注册:
投标人登陆网站(http://eb.chinalco.com.cn)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2标书款支付: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选择对应标段进行网上支付(支持企业网银和个人网银),不接受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价(元):1000,标书款发票我公司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发票。
3文件下载:
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己售出,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 CA购买:
CA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提交、解密,投标人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注册成功并登录,【系统管理】-【绑定CA】-【CA注册】,提交相应信息进行在线办理,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寄方式将CA寄送至指定地点,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逾期办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5帮助:
如需帮助(CA购买问题等),请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网站(http://eb.chinalco.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6其他:
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6-21 09:00(北京时间)
递交方法:一次递交
递交地址: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
备注:投标人须通过投标文件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CA加密后的投标文件进行网上提交。逾期递交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请投标人提前半小时登录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开标后在用CA完成解密、签名确认后方可退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方式:网上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此公告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 3天以邮件方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参与本次投标,否则按照《中铝招标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规定给予限制投标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邮件内容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是否参与投标、CA使用是否正常以及联系方式。
7.3温馨提示:如投标人存在下述情形,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投标保证金汇入本项目其他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账户;
由同一人办理本项目不同投标人的购标手续;
本项目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相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纪委工作部
联系人:苏女士
电话:0472-6936270
邮箱:btlyjw123@163.com。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铝业大道
联系人:刘瑞平
电话:13947254778
电子邮件:70954600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张晓晖
电话:17795071385
电子邮件:1244937005@qq.com
平台客服热线:400-616-6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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