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万千瓦项目集电线路电缆及其附件采购(一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124-ZB11357/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包头市达茂旗
本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万千瓦项目集电线路电缆及其附件采购(一标段)项目(招标编号:0124-ZB11357),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万千瓦项目集电线路电缆及其附件采购(一标段)
2.2项目类型:货物采购;
2.3项目概况:本工程新能源总装机容量为1200MW,其中包括风电1000MW,光伏200MW。配套建设两座220kV升压站。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旗境内,场址在东经109°25′31.394180″~109°32′26.333324″,北纬41°58′56.573761″~42°08′00.218796″之间。场址地势南高北低,海拔在1250m~1450m之间,东南方向距达茂旗直线距离约85km。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满足项目所需的集电线路和箱变35kV电压等级的电缆及与各型电缆相配套的电缆接头(含安装)等,具体规格、型号详见项目技术规范书。
2.5.1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本标段要求的电力电缆产品本体及其附属产品、配套服务等。
2.5.2电缆每卷需多供应2.5米,每种型号每批次多提供10米,用于第三方电缆检测,检测单位由招标人委托,检测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如果检测不合格再次送检的费用及电缆数量均有投标人负责。电缆接头由电缆厂家负责提供并终身质保。
(1)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所有设备供货。(具体交货时间和数量在设备生产前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2)交货地点:内蒙古包头市达茂旗施工现场。
(3)交货方式:卖方负责将货物运抵至买方指定的项目现场车板交货,并承担将货物交付给买方前的所有手续、费用和风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财务要求 | 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20年至今,至少具有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35kV及以上电缆的供货合同。(需提供相应合同扫描件,同时提供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和合同签字页,且所提供的合同内容能够反映设备数量、型号,并提供合同相对应的足额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且发票总额不小于500万元;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信誉要求 | 1.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主要资产被查封、冻结,没有处于重组或申请破产状态,产品质量无不良记录,供货时间无迟延记录;在近3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设备质量及安全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负面清单,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或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zxgk.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须提供专业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电压等级为35kV电缆的型式试验报告,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2.具有完整的电力电缆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 2020年-至今具有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型式试验报告中电缆的截面应不小于本次招标电缆的截面。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4.1获取时间:2024-6-5 09:00至2024-6-13 17:00(北京时间)。
4.2获取途径: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eb.chinalco.com.cn)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4.3.1注册:
投标人登陆网站(eb.chinalco.com.cn)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4.3.2标书款支付: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选择对应标段进行网上支付(支持企业网银和个人网银),不接受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价(元):2000,标书款发票我公司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发票。
4.3.3文件下载:
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己售出,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3.4 CA购买:
CA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提交、解密,投标人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eb.chinalco.com.cn)注册成功并登录,【系统管理】-【绑定CA】-【CA注册】,提交相应信息进行在线办理,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寄方式将CA寄送至指定地点。由于需要邮寄等环节,请投标人至少在开标前10天进行办理,逾期办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4.3.5帮助:
如需帮助(CA购买问题等),请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网站(eb.chinalco.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4.3.6其他:
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6-25 9:00(北京时间)。
递交方法:一次递交
备注:投标人须通过投标文件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CA加密后的投标文件进行网上提交。逾期递交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请投标人提前半小时登录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开标后在用CA完成解密、签名确认后方可退出。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方式:网上
7.1此公告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3天以邮件方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参与本次投标,否则按照《中铝招标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规定给予限制投标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邮件内容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是否参与投标、CA使用是否正常以及联系方式。
7.3温馨提示:如投标人存在下述情形,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1.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投标保证金汇入本项目其他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账户;
4.由同一人办理本项目不同投标人的购标手续;
5.本项目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相同。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纪委工作部(联系人:苏女士;电话:0472-6936270;邮箱:btlyjw123@163.com)
招标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新能源项目部
联系人:张敏
电话:0472-6937165
电子邮件:BLXNYXMB01@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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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欧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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