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洛阳铜加工有限公司新一代超大规模用高强高导铜合金材料项目熔铸厂20吨合金熔炼炉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0124-ZB11561/01)
一、招标条件
本 中铝洛阳铜加工有限公司新一代超大规模用高强高导铜合金材料项目熔铸厂20吨合金熔炼炉(招标项目编号: 0124-ZB11561/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中铝洛阳铜加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中铝洛阳铜加工有限公司新一代超大规模用高强高导铜合金材料项目熔铸厂20吨合金熔炼炉
2.2项目类型: 货物
2.3项目概况:20吨无芯熔炼炉
2.4项目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2.5招标范围: 20吨无芯熔炼炉,包含设备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及培训等。
2.6交货期:合同生效后6个月到货,安装调试期:45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有能力提供该标的物的生产型供应商。(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 提供企业法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 投标产品的设计、制造、检验、安全保护和环保指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标准。具有相关专业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或有效的相关产品合格证书。制造商应具有相应的生产制造资质或相应的销售、安装的资质。 |
业绩要求 | 熔炼炉设备制造商选用进口品牌。投标人2013年至今应具有不少于3个在铜加工行业有20吨以上中频感应电炉的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
信誉要求 | 1. 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联合体及代理商要求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07-03 09:00:00至 2024-07-12 16:00: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获取流程:
1注册:
投标人登陆网站(http://eb.chinalco.com.cn)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2标书款支付: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选择对应标段进行网上支付(支持企业网银和个人网银),不接受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价(元): 500(元),标书款发票我公司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发票。
3文件下载:
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己售出,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 CA购买:
CA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提交、解密,投标人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注册成功并登录,【系统管理】-【绑定CA】-【CA注册】,提交相应信息进行在线办理,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寄方式将CA寄送至指定地点,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逾期办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5帮助:
如需帮助(CA购买问题等),请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网站(http://eb.chinalco.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6其他:
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07-29 16:00:00(北京时间)
递交方法:一次递交
递交地址: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
备注:投标人须通过投标文件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CA加密后的投标文件进行网上提交。逾期递交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请投标人提前半小时登录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开标后在用CA完成解密、签名确认后方可退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方式:网上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此公告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 3天以邮件方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参与本次投标,否则按照《中铝招标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规定给予限制投标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邮件内容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是否参与投标、CA使用是否正常以及联系方式。
7.3温馨提示:如投标人存在下述情形,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1.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 投标保证金汇入本项目其他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账户;
4. 由同一人办理本项目不同投标人的购标手续;
5. 本项目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相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铝洛阳铜加工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0379-64949240,fy_qi@chinalco.com.cn。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铝洛阳铜加工有限公司
地址: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50号
联系人: 祁林
电话: 19937272887
电子邮件: 19937272887@189.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923室
联系人:任经理
电话:010-63988865、15001230133
电子邮件:xf_ren@chinalc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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