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文丰钢铝融合产业项目气态悬浮干燥装置耐火材料(含筑炉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124-ZB1180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河北
一、招标条件
本 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北文丰钢铝融合产业项目气态悬浮干燥装置耐火材料(含筑炉工程)(招标项目编号:0124-ZB1180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业主拨款,招标人为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三套5500t/d氧化铝气态悬浮干燥装置所含耐火砖、浇注料等的供货以及内衬材料的筑炉施工。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河北文丰钢铝融合产业项目气态悬浮干燥装置耐火材料(含筑炉工程)
2.1项目名称: 河北文丰钢铝融合产业项目气态悬浮干燥装置耐火材料(含筑炉工程)
2.2项目类型:工程类
2.3项目概况:三套5500t/d氧化铝气态悬浮干燥装置所含耐火砖、浇注料等的供货以及内衬材料的筑炉施工。
2.4项目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河北文丰钢铝产业有限公司
2.5招标范围:1)供货清单
名称 | 规格、型号、技术参数 | 单位 | 总量 |
耐火砖 | N-1,详见技术条件 | t | 3279 |
浇注料Ⅰ | 45%,详见技术条件 | t | 2580 |
浇注料Ⅱ | 55%,详见技术条件 | t | 630 |
耐火泥 | - | t | 150 |
钢丝绳 | φ2x50 | 根 | 5700 |
高温粘接剂 | - | 用量由投标人考虑 | |
沥青 | - | 用量由投标人考虑 |
2)筑炉总量,请详见附件2:招标技术条件。
2.6交货期工期:每套干燥装置所含材料的绝对供货周期≤两个月。筑炉工程绝对周期≤100天。初步交货计划为2024年交付一套材料,2025年交付两套材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河北文丰钢铝融合产业项目气态悬浮干燥装置耐火材料(含筑炉工程)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ISO9001体系认证。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或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或承诺书。(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
业绩要求 | 1)供货业绩:2019年至今,投标人至少具有5个耐火材料的供货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提供业绩扫描件并加盖红章(提供合同扫描件或项目验收证明文件以及相应的增值税发票)。 2)筑炉工程业绩:2019年至今,投标人至少具有5个相同或类似本项目的窑炉筑炉总承包业绩(包工包料)(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提供业绩扫描件并加盖红章(提供合同扫描件或项目验收证明文件以及相应的增值税发票)。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团队要求 |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建筑或机电专业),同时须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在本单位注册(提供社保证明),同时提供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承诺书。 |
其他要求 |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参加投标。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7-05 00:00至 2024-07-12 18: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获取流程:
1注册:
投标人登陆网站(http://eb.chinalco.com.cn)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2标书款支付: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选择对应标段进行网上支付(支持企业网银和个人网银),不接受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价(元):800,标书款发票我公司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发票。
3文件下载:
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己售出,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 CA购买:
CA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提交、解密,投标人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注册成功并登录,【系统管理】-【绑定CA】-【CA注册】,提交相应信息进行在线办理,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寄方式将CA寄送至指定地点,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逾期办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5帮助:
如需帮助(CA购买问题等),请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网站(http://eb.chinalco.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6其他:
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7-22 09:30(北京时间)
递交方法:一次递交
递交地址: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
备注:投标人须通过投标文件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CA加密后的投标文件进行网上提交。逾期递交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请投标人提前半小时登录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开标后在用CA完成解密、签名确认后方可退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方式:网上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此公告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2温馨提示:如投标人存在下述情形,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1.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 投标保证金汇入本项目其他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账户;
4. 由同一人办理本项目不同投标人的购标手续;
5. 本项目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相同。
八、监督部门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李经理:18010261857
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
李经理:17740072643 462030856@qq.com。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北大街184号
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7740070680
电子邮件:17740070680@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邢羽丰
电话:17795071360
平台客服热线:400-616-6629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CA办理热线:010-58103599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