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124-ZB11833)
一、招标条件
中铝集团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124-ZB11833),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铝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中铝集团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项目
2.2项目类型:货物类
2.3项目概况:根据上级要求,开展中铝集团视频会议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建设工作。需对中铝大厦内4层多功能厅、3001会议室、电子桌签、会议室信息显示屏、统一协作应用平台、语音转写、等级保护等方面的音视频信息化软硬件开展升级优化工作。
2.4项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中铝大厦
2.5招标范围:包含音频设备、视频设备、连接线缆、定制开发等音视频相关的软硬件设备。
2.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完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提供近3年(2021年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或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至今不少于2个(含)具有音视频的供货业绩,单个项目金额不少于300万元,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包含且不限于提供合同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自拟)。 |
团队要求 | 项目经理要求:1名需具有不少于10 年的音视频相关项目管理经验。 实施人员要求:实施人员不少于10人,音视频相关项目实施经验均不得少于6年。 注: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个人简历或其他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投标单位出具的材料需要盖章)。 |
其他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7-08 11:00——2024-07-14 16: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获取流程:
1注册:
投标人登陆网站(http://eb.chinalco.com.cn)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2标书款支付: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选择对应标段进行网上支付(支持企业网银和个人网银),不接受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价(元):500,标书款发票我公司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发票。
3文件下载:
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己售出,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 CA购买:
CA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提交、解密,投标人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注册成功并登录,【系统管理】-【绑定CA】-【CA注册】,提交相应信息进行在线办理,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寄方式将CA寄送至指定地点,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逾期办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5帮助:
如需帮助(CA购买问题等),请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网站(http://eb.chinalco.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6其他:
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7-29 16:00(北京时间)
递交方法:一次递交
递交地址: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
备注:投标人须通过投标文件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CA加密后的投标文件进行网上提交。逾期递交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请投标人提前半小时登录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开标后在用CA完成解密、签名确认后方可退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方式:网上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此公告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7天以邮件方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参与本次投标,否则按照《中铝招标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规定给予限制投标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邮件内容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是否参与投标、CA使用是否正常以及联系方式。
7.3温馨提示:如投标人存在下述情形,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1.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 投标保证金汇入本项目其他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账户;
4. 由同一人办理本项目不同投标人的购标手续;
5. 本项目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相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监督部门:中铝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
联系电话:0571-26280859 邮箱:ly_kong@chinalco.com.cn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铝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 19910781810
电子邮件: heng_zhang@chinalco.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赵经理
电话:01063988977
电子邮件:b_zhao@chinalco.com.cn
平台客服热线:400-616-6629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CA办理热线:010-58103599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