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智能数维包头铝业智能工厂项目合金铸造自动精炼车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0124-ZB13508)
一、招标条件
本 中铝智能数维包头铝业智能工厂项目合金铸造自动精炼车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编号: 0124-ZB1350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中铝智能数维(杭州)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中铝智能数维包头铝业智能工厂项目合金铸造自动精炼车设备采购
2.2项目类型:设备采购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铝智能数维包头铝业智能工厂项目合金铸造自动精炼车设备采购。合金事业部合金线杆区炉前、华二铸造炉前精炼操作主要依靠人工操作,炉前高温使人工操作起来难度较大,劳动强度较高,操作质量不高,急需自动化设备完成炉前精炼作业,提升质量与效率。当前精炼操作是人工手持吹管,吹管一端连接精炼剂储罐和氮气源,另一端伸入混合炉中的铝合金液面下(距离炉底约15cm),精炼操作过程完全由人工移动吹管实现对各个角落的精炼剂覆盖。为实现合金事业部合金杆线区、华二铸造区自动精炼作业的目标,采购2台能遥控控制,带行走、倾翻、冷却系统的转子旋转式自动精炼车,以适用于合金事业部炉前精炼作业。
2.4项目地点:中铝智能数维包头铝业项目所在地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供货范围包括采购2台能遥控控制,带行走、倾翻、冷却系统的转子旋转式自动精炼车的设备设计、制造、运输、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设备终验收、培训等全过程;其间包含设计及现场实施联络,检验、试验、验收环节;包含技术文件和图纸的提供;包含工程全过程服务和售后服务。按交钥匙工程标准实施。
2.6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9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设备供货、安装、调试、设备终验收、培训等全过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年(2021年至今)至少具有1项转子旋转式自动精炼车销售或安装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关键内容页、签字盖章页)扫描件,以签署日期为准。(证明材料应完整清晰)。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其他要求 |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6日18:00至 2024年12月23日18: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获取流程:
1注册:
投标人登陆网站(http://eb.chinalco.com.cn)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2标书款支付: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选择对应标段进行网上支付(支持企业网银和个人网银),不接受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价(元):300(人民币),标书款发票我公司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发票。
3文件下载:
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己售出,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 CA购买:
CA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提交、解密,投标人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注册成功并登录,【系统管理】-【绑定CA】-【CA注册】,提交相应信息进行在线办理,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寄方式将CA寄送至指定地点,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逾期办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5帮助:
如需帮助(CA购买问题等),请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网站(http://eb.chinalco.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6其他:
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31日09:00(北京时间)
递交方法:一次递交
递交地址: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
备注:投标人须通过投标文件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CA加密后的投标文件进行网上提交。逾期递交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请投标人提前半小时登录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开标后在用CA完成解密、签名确认后方可退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方式:网上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此公告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认CA使用是否正常。
7.3温馨提示:如投标人存在下述情形,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1.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 投标保证金汇入本项目其他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账户;
4. 由同一人办理本项目不同投标人的购标手续;
5. 本项目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相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铝智能数维(杭州)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纪委工作部
电话:18057191616
本招标项目的上级监督部门为:中铝智能法律合规部,联系电话:0571-26280859,联系邮箱:ly_kong@chinalco.com.cn。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铝智能数维(杭州)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新城路108号1803室
联系人:李立伟
电话:18167156668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方先生
电话:0771-3104657 18934715516
电子邮件:13160937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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