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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博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5年度第二批石墨化阴极炭块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项目公告

沈阳博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5年度第二批石墨化阴极炭块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项目公告

(招标编号: 0123-ZB1134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各项目工程现场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博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5年度第二批石墨化阴极炭块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招标项目编号:0123-ZB11348),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沈阳博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中标人在其中标范围内取得供货资格有效期内的沈阳博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5年度石墨化阴极炭块采购参加资格。招标人具体项目的石墨化阴极炭块采购时,邀请中标资格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沈阳博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5年度第二批石墨化阴极炭块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2项目类型:材料

2.3项目概况:本项目是沈阳博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10月至2025年8月所承揽的电解槽或电解槽大修项目阴极炭供应商资格招标,中标人取得一定时期内沈阳博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石墨化阴极炭块采购供应商资格,暂无项目概况。

2.4项目地点:各项目工程现场

2.5招标范围:石墨化阴极炭块,数量及技术规格以具体项目为准。

2.6 交货期及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以具体项目招标人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交货进度能够满足招标人承揽项目实际进展的需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项目

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的阴极炭块生产制造企业(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0年至今具有电解石墨化阴极炭块生产销售业绩至少1项业绩,并提供合同首页、签字页及能证明合同内容扫描页,以签署日期为准。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其他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9-22 09:00 2023-10-7 16: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获取流程:

4.1注册:

投标人登陆网站(http://eb.chinalco.com.cn)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4.2标书款支付: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选择对应标段进行网上支付(支持企业网银和个人网银),不接受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价(元):500,标书款发票我公司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发票。

4.3文件下载:

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己售出,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4 CA购买:

CA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提交、解密,投标人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注册成功并登录,【系统管理】-【绑定CA-CA注册】,提交相应信息进行在线办理,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寄方式将CA寄送至指定地点,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逾期办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4.5帮助:

如需帮助(CA购买问题等),请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网站(http://eb.chinalco.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4.6其他:

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1012 14:00(北京时间)

递交方法:一次递交

递交地址: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

备注:投标人须通过投标文件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CA加密后的投标文件进行网上提交。逾期递交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请投标人提前半小时登录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开标后在用CA完成解密、签名确认后方可退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方式:网上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此公告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5天以邮件方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参与本次投标,否则按照《中铝招标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规定给予限制投标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邮件内容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是否参与投标、CA使用是否正常以及联系方式。 

7.3温馨提示:如投标人存在下述情形,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1.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 投标保证金汇入本项目其他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账户;

4. 由同一人办理本项目不同投标人的购标手续;

5. 本项目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相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博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184

联系人:李经理

 话:17740072525

 

平台客服热线(平台操作问题、投标文件客户端使用问题)400-616-6629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CA办理热线CA办理相关问题)010-58103599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2号9层

联系人: 纳娟

电话:17343100995

电子邮件:139971755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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