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 登录注册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辅机节能技术开发项目-电解二厂智能压壳管控系统节能技术开发项目公告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辅机节能技术开发项目-电解二厂智能压壳管控系统节能技术开发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123-ZB11619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辅机节能技术开发项目-电解二厂智能压壳管控系统节能技术开发(招标项目编号:0123-ZB11619),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包头铝业有限公司辅机节能技术开发项目-电解二厂智能压壳管控系统节能技术开发

2.2项目类型:设备采购、安装;

2.3项目概况: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目前产能为130万吨/年,有5个电解系列,其中电解二厂年产能30万吨,配置有400KA槽型300台电解槽,每台电解槽均有6台打壳气缸,槽型设计厂家为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槽控机系统为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所有电解槽均配置有6台打壳气缸和7台下料器(6台氧化铝下料器,1台氟化盐下料器),氟化盐下料器位于从出铝端排列第2点。打壳下料的控制方式为常规控制,槽控机输出气控柜220V的信号,电磁阀控制打壳下料。

因槽上部气缸使用年限较长,使用的各器件更换频繁,维修成本高,工人劳动强度大等问题,现进行技术开发,计划将槽上部气缸更换为新型全铝质智能压壳气缸,接入现有的槽控系统进行控制,从而满足长期稳定节能运行。

2.4项目地点: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电解二厂

2.5招标范围:项目共涉及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电解二厂智能压壳气缸项目所需要的所有设备、材料、备件及其相关附件等,共计1800根智能压壳气缸,包括负责原有气控管路的拆除及新设备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工作以及原有槽控部分的扩容升级等内容,同时回收原有配套打壳气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包头铝业有限公司辅机节能技术开发项目-电解二厂智能压壳管控系统节能技术开发

资格项目

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的单位。(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业绩要求

投标方需提供近3年(2020年至今)至少完成1项同类设备的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首页、签字页及能证明合同内容的扫描件;

信誉要求

1. 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负面清单》、《干部亲属办企业“禁止交易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其他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主体设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设备安装部分允许分包承担设备安装的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投标人承诺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提供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人员要求:(需投标人承诺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负责项目安装的单位(投标人或投标人分包安装工程的供应商)符合中铝HSE承包商准入资格要求。

2)负责项目安装的单位须为本项目配备专职项目经理、配备专职安全员,项目经理、安全员须具备安全员证书;

3)负责项目安装的单位须提供本项目经理、安全员、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等关键作业人员)缴纳的3个月以上的社保凭证,发放的3个月以上的工资证明;

4)负责项目安装的单位须为本项目经理、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11-09 9:00至2023-11-20 17: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获取流程:

1注册:

投标人登陆网站(http://eb.chinalco.com.cn)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2标书款支付: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选择对应标段进行网上支付(支持企业网银和个人网银),不接受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价(元)800,标书款发票我公司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发票。

3文件下载:

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己售出,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 CA购买:

CA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提交、解密,投标人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注册成功并登录,【系统管理】-【绑定CA-CA注册】,提交相应信息进行在线办理,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寄方式将CA寄送至指定地点,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逾期办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5帮助:

如需帮助(CA购买问题等),请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网站(http://eb.chinalco.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6其他:

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11-29 9:00(北京时间)

递交方法:一次递交

递交地址: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

备注:投标人须通过投标文件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CA加密后的投标文件进行网上提交。逾期递交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请投标人提前半小时登录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开标后再用CA完成解密、签名确认后方可退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方式:网上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此公告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2温馨提示:如投标人存在下述情形,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1.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 投标保证金汇入本项目其他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账户;

4. 由同一人办理本项目不同投标人的购标手续;

5. 本项目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相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监督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毛其来

联系人:苏俊廷

电话:17604748869

电子邮件:151051906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邓鹏

电话:18009595853

电子邮件:283469980@qq.com

 

平台客服热线:400-616-6629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CA办理热线:010-58103599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上一篇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再生铜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项目—燃气锅炉采购项目公告

下一篇包头中铝科技服务开发有限公司真空抬包清理机采购项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