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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宁东250兆瓦光伏复合发电项目无人值守系统建设项目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宁东250兆瓦光伏复合发电项目无人值守系统建设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124-ZB1037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宁东250兆瓦光伏复合发电项目无人值守系统建设(招标项目编号:0124-ZB1037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宁东250兆瓦光伏复合发电项目无人值守系统建设

2.3项目概况: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宁东250兆瓦光伏复合发电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宁东镇东湾村附近,总装机规模250MWp,于2023年5月全容量并网。场址总占地面积约5500,海拔介于1324m-1400m,场区整体地势较为平坦,局部区域略有起伏。本项目严格遵从国家、行业及中铝集团有关标准规范,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智慧运维深度融合为基础,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无人化为方向,以数据、平台、网络、算法为关键要素,建设集成无人机巡检、视频巡检、火情监测预警、周界防护、门禁管理等业务的无人值守系统,达到集中监控、精益管理、人员优化、降本增效目标,实现宁东250兆瓦光伏电站远程集控、无人值守、智慧运维目标

2.4项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宁东镇东湾村宁东250兆瓦光伏电站

2.5招标范围   

宁东250兆瓦光伏电站无人值守系统建设,主要内容为:

结合宁东250兆瓦光伏电站的安全管控和运维巡检需求,建设1套集成无人机巡检、视频巡检、火情监测预警、周界防护、门禁管理等多业务融合应用的无人值守系统,系统涵盖光伏无人机巡检子系统、升压站无人机巡检子系统、视频巡检子系统、火情监测预警子系统、周界防护管理子系统、门禁管理子系统以及智慧运维管理平台。系统规划全部部署于场站侧,建成投运后运维人员可通过场站和公司智慧运营技术中心的运营商专线,远程访问智慧运维管理平台,实现远程集控、无人值守、智慧运维的目标。系统建设内容具体包含:

1)光伏无人机巡检诊断子系统

根据光伏场区的分布情况合理部署不少于2套同品牌型号无人机配套机库设备,完成光伏场站的全面覆盖,用无人机替代传统人工完成光伏组件的智慧巡检工作。系统使用的无人机应采用自主可控一线品牌设备,系统由无人机(换电模式、配置原装备用电池不少于3组/台)、云台相机、无人机机库、喊话器以及配套的无人机机库管控平台、无人机巡检诊断平台等组成。

无人机搭载云台相机,可采集光伏组件图像及视频数据,后端巡检诊断平台分析,快速识别设备缺陷和异常情况;无人机巡检诊断系统具备任务管理、航线管理、电站管理等模块,可实现无人机飞行的任务管理、照片图像处理、自动缺陷诊断、自动生成诊断报告、故障定位导航等功能,为运维决策提供依据。

2)升压站无人机巡检子系统

复用光伏无人机及机库设备,实现升压站户外设备的精细化巡检,针对升压站(变压器、导线、绝缘子、避雷器、SVG等)设备进行可见光设备外观精细化巡检,热成像温度检测。同时可根据光伏电站参观游览路线,利用无人机进行参观引导播放预设的语音讲解内容或远程人工讲解

3)视频巡检子系统

建设升压站视频巡检子系统,根据升压站内的设备分布情况和日常人工巡检的点位部署热成像相机,实现不间断视频巡检,获取重要设备变压器、SVG、GIS的运行情况。同时可对现场环境和人员进行场景布控。系统可按需制定巡检计划,利用前端视频相机的数据采集和后端智能分析设备处理,获取巡检报表,达到远程巡检的目的。同时可在平台对重要设备的工作温度进行阈值设置,利用热成像相机的测温功能,实时测温设备工作温度,并对超阈值情况进行告警。系统须满足升压站内2台主变压器、2台SVG、1套GIS等主设备的巡检,与升压站、箱变等区域现有视频监控系统融合。

4)火情监测预警子系统

根据现场实际部署至少1套可覆盖全部光伏场区火情智能监测系统,系统包含高精度热成像云台相机、配套设备(包含供电、网络传输、支架等)以及后端系统平台组成,通过烟火识别算法可对烟雾、火点进行双重识别,满足火情快速发现、准确报警的光伏电站全方位、立体化监测功能。同时可联动无人机进行实时现场检查,快速验证和评估火灾。无人机具备捕捉详细现场信息功能,包括火源位置、火势大小、火焰温度等。

5)周界防护管理子系统

根据现场踏勘后物理栅栏(全长13660米)实际情况,在重点防护部位(约4000米)部署智能周界入侵报警系统。通过在边界区域部署固定热成像摄像机进行周界监控防范,采用智能算法实现绊线入侵、区域入侵、目标区分、目标跟踪等功能,发生周界入侵告警时,系统可触发联动光伏场区无人机设备,自动规划航线进行入侵行为全程跟踪、视频取证。同时复用光伏巡检的无人机设备,进行日常定期周界防护巡视,当发现有异常情况时,运维人员可远程介入进行喊话、视频取证等操作。

6)门禁管理子系统

完成升压站大门改造,将原有伸缩门改造为安防等级较高的全封闭式实体金属材质电动防盗大门,并留有小门,具备远程开启、就地开启及就地钥匙紧急解锁功能,同时增加人员、车辆识别设备,联动大门实现人员和车辆的出入验证。建设门禁管理系统接入人员、车辆识别设备,实现远程授权、权限管理、时段控制、实时监控、出入记录查询、网络设置、逻辑开门、紧急逃生等功能。

7)智慧运维管理平台

建设场站侧智慧运维管理平台,接入上述各业务子系统,实现业务的统一监管、融合应用,平台具备实时监控、与上级系统交互的功能。

2.6质量要求:满足技术规范书的相关标准与规范。

2.7 交货要求

1)交货时间:项目要求中标后3个月内完成系统建设

2)交货地点: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无人机智慧巡检系统自主设计研发能力(拥有无人机智慧巡检系统相关软件著作权)

3.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1项已完成验收的光伏电站无人机自动巡检项目业绩(具备航线预设自动飞行控制、缺陷智能识别诊断等体现无人机自动巡检的相关功能业绩)。需要提供合同扫描件(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关键信息页)、至少一次付款发票,同时提供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验收证明文件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主要资产被查封、冻结,没有处于重组或申请破产状态,产品质量无不良记录,供货时间无迟延记录;在近3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在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被政府相关管理机构列入失信企业,未被中铝集团、中铝宁夏能源集团列入黑名单、负面清单、预警清单。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zxgk.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4 其他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2-20 09:00至2024-02-29 17: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获取流程:

1注册:

投标人登陆网站(http://eb.chinalco.com.cn)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2标书款支付: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选择对应标段进行网上支付(支持企业网银和个人网银),不接受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价(元):500,标书款发票我公司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发票。

3文件下载:

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己售出,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 CA购买:

CA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提交、解密,投标人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注册成功并登录,【系统管理】-【绑定CA-CA注册】,提交相应信息进行在线办理,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寄方式将CA寄送至指定地点,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逾期办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5帮助:

如需帮助(CA购买问题等),请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网站(http://eb.chinalco.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6其他:

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3-12 9:00(北京时间)

递交方法:一次递交

递交地址: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

备注:投标人须通过投标文件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CA加密后的投标文件进行网上提交。逾期递交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请投标人提前半小时登录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开标后在用CA完成解密、签名确认后方可退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方式:网上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此公告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2温馨提示:如投标人存在下述情形,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1.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 投标保证金汇入本项目其他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账户;

4. 由同一人办理本项目不同投标人的购标手续;

5. 本项目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相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纪检部门(举报电话13895489132)。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磊

电话:18795381166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邓鹏

电话:18009595853

电子邮件:283469980@qq.com

 

平台客服热线:400-616-6629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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