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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六冶长城建设分公司菊城御景花园商住小区二期三期EPC总承包工程(10号11号15号16号楼及相关地下室)木方模板系统租赁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国六冶长城建设分公司菊城御景花园商住小区二期三期EPC总承包工程(10号11号15号16号楼及相关地下室)木方模板系统租赁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124-ZB21772)

公示开始时间:2024-08-02 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4-08-05 00:00             

中国六冶长城建设分公司菊城御景花园商住小区二期三期EPC总承包工程(10号11号15号16号楼及相关地下室)木方模板系统租赁(招标项目编号:0124-ZB2177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质量

服务期

1

萍乡市誉安商贸有限公司

1273657.00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65

2

中山市溪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304919.00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65

3

萍乡振海商贸有限公司

1436974.00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65

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萍乡市誉安商贸有限公司

满足要求

2

中山市溪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满足要求

3

萍乡振海商贸有限公司

满足要求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联系方式:

   异议提出方式: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

投标人登录系统后,点击【项目管理】菜单下的【异议投诉】菜单,进入异议投诉页面,点击【添加异议投诉】按钮,进入异议投诉编辑页面,按要求逐项进行填写。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六冶长城建设分公司纪委工作部,电话:0371-68921028,邮箱:clj-jw@126.com

上级监督部门:中铝国际工程管理部(010-82406701)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铝长城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 18237410616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 孙经理   

电话: 15010608485      

电子邮件: qy_sun@chinalc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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