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铝业有限公司润溪水厂业务外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124-ZB22587)
公示开始时间:2024-10-09 1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4-10-12 10:00
山东铝业有限公司润溪水厂业务外包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124-ZB22587),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1 | 淄博聚广元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1599750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2 | 淄博盛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1688100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 | 淄博众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1746500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淄博聚广元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 * |
2 | 淄博盛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 | * |
3 | 淄博众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淄博聚广元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 |
2 | 淄博盛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 |
3 | 淄博众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 |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联系方式:电话:010-63988977;邮箱:b_zhao@chinalco.com.cn
异议提出方式: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
投标人登录系统后,点击【项目管理】菜单下的【异议投诉】菜单,进入异议投诉页面,点击【添加异议投诉】按钮,进入异议投诉编辑页面,按要求逐项进行填写。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监督部门: 山东铝业有限公司铝加工厂党政办公室 电话:0533-2944629 邮箱:sdlyljgcztb@163.com
上级监督部门: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10-82298774 邮箱:zlgfjw@chinalco.com.cn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山东铝业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南定镇工业路 30 号
联系人: 宋文章
电话: 18560300068
电子邮件:113840239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赵经理
电话:01063988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