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集团山西交口兴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解蒸发焙烧生产系统工艺清理业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124-ZB23528)
公示开始时间:2025-01-03
公示结束时间:2025-01-06
中铝集团山西交口兴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解蒸发焙烧生产系统工艺清理业务(招标项目编号:0124-ZB23528),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 |
1 | 山东天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767800.00 | 甲方制定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要求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
2 | 淄博颐丰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3044525.00 | 响应招标文件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山东天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耿军 | 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鲁2372020202268508 |
2 | 淄博颐丰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张学堂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册编号:鲁2372019202284585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联系方式:公示期内书面提出,张先生 13834732810,13834732810@139.com
异议提出方式: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
投标人登录系统后,点击【项目管理】菜单下的【异议投诉】菜单,进入异议投诉页面,点击【添加异议投诉】按钮,进入异议投诉编辑页面,按要求逐项进行填写。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中铝集团山西交口兴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电话:0358-5555838 手机:13753952586;邮箱:yz_su123@chinalco.com.cn
上级监督管理部门:中铝股份纪委工作部,联系电话:010-82298419;邮箱:zlgfjw@chinalco.com.cn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铝集团山西交口兴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吕梁市交口县温泉乡
联系人:康先生
电话:18035890788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赵经理、张经理
电话:15503598820、13834732810
电子邮件: zhao_dg@chinalco.com.cn、13834732810@139.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