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氧化铝环保收尘设施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124-ZB01003)
公示开始时间:2024-05-22 12:00
公示结束时间:2024-05-26 12:00
山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氧化铝环保收尘设施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124-ZB0100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万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1 | 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 667.6713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2 | 中铝国际南方工程有限公司 | 713.88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 张宝华 | * |
2 | 中铝国际南方工程有限公司 | 贺安安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中色十二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 |
2 | 中铝国际南方工程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 |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反馈,电话:010-63988977;邮箱:b_zhao@chalco.com.cn
异议提出方式为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投标人登录系统后,点击【项目管理】菜单下的【异议投诉】菜单,进入异议投诉页面,点击【添加异议投诉】按钮,进入异议投诉编辑页面,按要求逐项进行填写。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 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山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纪委工作部 电话:0358-6630225 ,邮箱:sxhxjwjd@163.com
上级监督部门:中铝股份投资部 电话:010-82298863,邮箱:hl_huang@chalco.com.cn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吕梁市兴县瓦塘镇
联系人:闫先生
电话:0358-6630172/15935902465
电子邮件:15935902465@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赵经理
电话:01063988977
电子邮件:b_zhao@chalc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