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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工程200万吨氧化铝项目氧化铝10kV变频器Ⅰ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工程200万吨氧化铝项目氧化铝10kV变频器Ⅰ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124-ZB10810)

公示开始时间:2024-04-30 18:00          

公示结束时间:2024-05-06 18:00             

  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工程200万吨氧化铝项目氧化铝10kV变频器Ⅰ标段(招标项目编号:0124-ZB10810),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质量

工期/交货期

1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4118000.00

满足招标文件

45天

2

希望森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760920.00

满足招标文件

合同签订后45天内

3

深圳库马克科技有限公司

4999900.00

满足招标文件

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吕波 

/  

2

希望森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罗文 

/   

3

深圳库马克科技有限公司

陈瑞诺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

希望森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

深圳库马克科技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提出方式为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com.cn);投标人登录系统后,点击【项目管理】菜单下的【异议投诉】菜单,进入异议投诉页面,点击【添加异议投诉】按钮,进入异议投诉编辑页面,按要求逐项进行填写。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纪委工作(审计)部,电话:0770-6665100。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镇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19107808585

电子邮件:liyang@gxhsxcl.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71-5781006、19527889317

电子邮件:yh_chen@chalc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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