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工程200万吨氧化铝项目分析仪表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124-ZB10794)
公示开始时间:2024-04-30 17:30
公示结束时间:2024-05-06 17:30
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工程200万吨氧化铝项目分析仪表采购(招标项目编号:0124-ZB1079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交货期 |
1 | 广西万仓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4471350.00 | 满足招标文件 | 合同签订后90天 |
2 | 贵阳永青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979280.00 | 满足招标文件 | 合同签订后90天 |
3 | 重庆华迪仪表有限公司 | 4845750.00 | 满足招标文件 | 合同签订后90天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广西万仓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陈小武 | / |
2 | 贵阳永青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杨光照 | / |
3 | 重庆华迪仪表有限公司 | 雷沛林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广西万仓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2 | 贵阳永青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3 | 重庆华迪仪表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提出方式为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e.com.cn)投标人登录系统后,点击【项目管理】菜单下的【异议投诉】菜单,进入异议投诉页面,点击【添加异议投诉】按钮,进入异议投诉编辑页面,按要求逐项进行填写。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 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纪委 ,电话:0770-6665100 ,邮箱:jubao@gxhsxcl.com 。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自治区防城港市企沙工业区
联系人:黄囿植
电话: 18078653056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 许先生
电话: 0771-5785832 、18978809343
电子邮件: fw_xu@chalc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