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燃煤自备机组“三改联动”改造项目#2机组烟气余热梯级利用节能改造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124-ZB10956)
公示开始时间:2024-06-07 09:00
公示结束时间:2024-06-10 17:00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燃煤自备机组“三改联动”改造项目#2机组烟气余热梯级利用节能改造(招标项目编号:0124-ZB10956),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交货期 |
1 | 江苏慧峰仁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5892000.00 | 合格 | 合同签订后,计划7月中旬进行前期施工。本项目总工期75天,其中停炉施工工期控制在30天,机组检修结束后具备投运试验验收条件,具体验收时间待定。 |
2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新疆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26510000.00 | 合格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
3 | 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26130000.00 | 合格 | 75 |
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江苏慧峰仁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 |
2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新疆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 |
3 | 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 |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联系方式:
异议提出方式: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
投标人登录系统后,点击【项目管理】菜单下的【异议投诉】菜单,进入异议投诉页面,点击【添加异议投诉】按钮,进入异议投诉编辑页面,按要求逐项进行填写。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 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纪委工作部 ,电话:0472-6936270 ,邮箱:btlyjw123@163.com 。
上级监督管理部门: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科技与发展部,电话:010-82298863,邮箱hl_huang@chinalco.com.cn
五、联系方式
地址:包头市东河区东兴街道办事处铝业大道2号
联系人:赵娜
电话:0472-6936821
电子邮件:2500230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李嘉欣
电话:18295685980
电子邮件:4080838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