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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可再生能源综合示范区首期90万千瓦风电项目包头铝业产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135MW/540MWh电化学储能工程Ⅰ标段(1#储能电站直流侧)中标候选人公示

                               

包头市可再生能源综合示范区首期90万千瓦风电项目包头铝业产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135MW/540MWh电化学储能工程Ⅰ标段(1#储能电站直流侧)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124-ZB11367)

公示开始时间:2024-07-12 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4-07-15 12:00             

包头市可再生能源综合示范区首期90万千瓦风电项目包头铝业产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135MW/540MWh电化学储能工程Ⅰ标段(1#储能电站直流侧)(招标项目编号:0124-ZB11367),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质量

工期/交货期

1

浙江卧龙储能系统有限公司

147406594.80

合格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140939448.00

合格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

远景能源有限公司

152280000.00

合格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浙江卧龙储能系统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

远景能源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提出方式: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投标人登录系统后,点击【项目管理】菜单下的【异议投诉】菜单,进入异议投诉页面,点击【添加异议投诉】按钮,进入异议投诉编辑页面,按要求逐项进行填写。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 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纪委工作部电话:0472-6936270邮箱:btlyjw123@163.com

上级监督管理部门: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电话:010-82298863,邮箱hl_huang@chinalco.com.cn。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敏                   

电话: 0472-6937165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 邓鹏   

电话: 18009595853      

电子邮件: 28346998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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