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批炭块【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124-ZB12745)
公示开始时间:2024-12-27
公示结束时间:2024-12-30
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批炭块【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0124-ZB12745),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1 | 山西三晋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 124760563.2 | 满足招标要求 | 响应招标要求 |
2 | 万基控股集团石墨制品有限公司 | 141669504.0 | 满足招标要求 | 响应招标要求 |
3 | 山西宇通碳素有限公司 | 137099520.0 | 满足招标要求 | 响应招标要求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山西三晋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 / | / |
2 | 万基控股集团石墨制品有限公司 | / | / |
3 | 山西宇通碳素有限公司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山西三晋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 满足招标要求 |
2 | 万基控股集团石墨制品有限公司 | 满足招标要求 |
3 | 山西宇通碳素有限公司 | 满足招标要求 |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联系方式:公示期内书面提出,吴先生 010-63988776,94185193@qq.com
异议提出方式: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
投标人登录系统后,点击【项目管理】菜单下的【异议投诉】菜单,进入异议投诉页面,点击【添加异议投诉】按钮,进入异议投诉编辑页面,按要求逐项进行填写。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 监督部门
本单位的监督部门: 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综合服务部,电话: 010-63963285,邮箱: ting_jiang@chinalco.com.cn
上级单位监督部门: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电话:17740070455,邮箱:17740070455@163.com。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184号
联系人:李超
电话: 17740072730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 吴经理
电话: 18911461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