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商飞专项项目22米铝合金时效炉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123-ZB10328)
公示开始时间:2023-05-19 09:30
公示结束时间:2023-05-22 09:30
西北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商飞专项项目22米铝合金时效炉(招标项目编号:0123-ZB10328),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交货期 |
1 | 苏州新长光热能科技有限公司 | 5380000.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合同生效后165天交货 |
2 | 江苏新江南炉业科技有限公司 | 5100000.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6个月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苏州新长光热能科技有限公司 | 姚慧 | * |
2 | 江苏新江南炉业科技有限公司 | 朱卫国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苏州新长光热能科技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2 | 江苏新江南炉业科技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投标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联系电话:13121001828,邮箱:3265549594@qq.com。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北铝纪委工作部,监督电话:0932-6628909。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北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西郊坪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8009326157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崔经理
电话:13121001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