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工程200万吨氧化铝项目调速定量给料机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123-ZB11285)
公示开始时间:2023-10-24 10:30
公示结束时间:2023-10-27 10:30
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工程200万吨氧化铝项目调速定量给料机采购(招标项目编号:0123-ZB11285),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含税) | 质量 | 交货期 |
1 |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898000.00 | 满足要求 | 3个月或者满足用户要求 |
2 | 徐州市中能三原测控技术有限公司 | 721500.00 | 满足要求 | 合同签订收到预付款后90天或响应买方要求 |
3 | 潍坊晟铭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824000.00 | 满足要求 | 按招标要求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杜广才 | / |
2 | 徐州市中能三原测控技术有限公司 | 刘培卫 | / |
3 | 潍坊晟铭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韩凤洲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2 | 徐州市中能三原测控技术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3 | 潍坊晟铭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以纸质形式向招标代理或监督机构反馈,招标机构联系方式:0771-5781032;邮箱:772718272@qq.com。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 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纪委工作(审计)部,电话:0770-6665110,邮箱:jubao@gxhsxcl.com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自治区防城港市企沙工业区
联系人:陈中
电话: 13877632858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 冉女士
电话: 0771-5781032、19968038911
电子邮件:xm_ran@chalc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