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工程200万吨氧化铝项目袋式除尘器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124-ZB10337)
公示开始时间:2024-03-08 17:00
公示结束时间:2024-03-11 17:00
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工程200万吨氧化铝项目袋式除尘器采购(招标项目编号:0124-ZB10337),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1 | 平顶山海天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3239600.0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后 4 个月或甲方要求的合理时间内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
2 | 中铝国际南方工程有限公司 | 3545446.000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后 4 个月或甲方要求的合理时间内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
3 | 镇江天富智能环保装备有限公司 | 4228000.0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后4个月或甲方要求的合理时间内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平顶山海天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秦嘉繁 | / |
2 | 中铝国际南方工程有限公司 | 贺安安 | / |
3 | 镇江天富智能环保装备有限公司 | 司锋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平顶山海天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2 | 中铝国际南方工程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3 | 镇江天富智能环保装备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纪委工作(审计)部,电话:0770-6665110。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镇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 13877632858
电子邮件:114727831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 马女士
电话: 0771-5785236 18172082530
电子邮件: ly_ma@chalc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