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2024年4-12月阳极残极销售-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124-ZB10506)
公示开始时间:2024-04-05 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4-04-09 00:00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2024年4-12月阳极残极销售-二标段(招标项目编号:0124-ZB10506),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报价(“中铝股份市场营销部下达的预焙阳极上个月采购结算单价(含税)× %”中横线部分内容)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1 | 内蒙古天宝炭素有限公司 | 47.60 | 合格 | 2024年4-12月 |
2 | 准格尔旗智新碳素有限责任公司 | 46.17 | 合格 | 2024年4-12月 |
3 | 兰州润琦商贸有限公司 | 45.50 | 合格 | 2024年4-12月 |
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内蒙古天宝炭素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2 | 准格尔旗智新碳素有限责任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3 | 兰州润琦商贸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 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纪委工作部,电话:0472-6936270,邮箱:btlyjw123@163.com。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艳伟
电话: 13354721860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 邓鹏
电话: 18009595853
电子邮件: 283469980@qq.com